星期四, 12月 17, 2009

畢恆達:論文口試的power與point

【聯合報╱畢恆達】
2009.12.15 03:17 am

畢恆達時值期末,又是學生準備論文口試的季節。社會科學的碩士論文,動輒十餘萬字,因此老師期末要閱讀上百萬字的論文初稿,並不足為奇。
論文口試的目的在於,經由面對面的答辯過程考核學生的研究成果,同時訓練研究生的口語表達能力。口頭報告的十五分鐘如何運用至關重要,我建議的時間分配會是,研究緣起一分鐘、文獻回顧與方法三分鐘、研究發現十分鐘、結語一分鐘。請謹記,論文最可貴的研究成果是研究發現與分析,因此要避免花費太多時間在既有文獻的介紹;再則要預設委員已經閱讀整本論文,因此要提綱挈領,不必講述細節。
口試簡報是否需要使用PowerPoint,沒有定論。有教授曾開玩笑說,這年頭演講如果沒有使用PowerPoint,就既沒有power也沒有point。可是如果做的太花俏,卻沒有紮實的內容,那又會變成徒有power而沒有point。PowerPoint的製作與設計,研究生都很容易上手,然則最簡單而重要的原則是:易讀(readability)。
有研究生將田野照片當作投影片的背景,一兩張還有點新鮮感,但要避免照片本身的複雜內容反而掩蓋了所欲傳達的文字訊息。也有使用黑底白字,看起來滿搶眼的,只是需要加重語氣的關鍵字,千萬不要使用紅色,否則弄巧成拙,結果愈是重要的字眼,反而愈無法辨識。最常見的問題還是,每張投影片上面的字數過多,一則字體太小根本看不清楚,一則學生用念的,然而眼睛閱讀的速度總是快過口述,結果給委員無事可做的空檔。
口試委員有千百種,其個性、態度、認真程度不同。有委員把口試當成表演場,以問倒學生來獲取成就感;有的沒有事先閱讀,不管什麼論文,都問相同的問題(通常是大哉問);多數委員還是會從學生角度設想,幫忙提出具體可行的修改建議。除了特定問題(例如指出該論文關鍵理論回顧的疏漏、方法的謬誤、證據不足、寫作格式錯誤)之外,一般來說常見的問題有,「你認為你的論文最主要的學術貢獻是什麼?」、「你的研究與幾篇已經發表的論文,有何不同?」、「你的論文存在什麼弱點嗎?」、「如果有機會重來一次,你會怎麼做?」、「你認為誰應該閱讀你的論文?」、「你從這個研究過程當中,最主要學到了什麼?」
口試一定要事先進行演練,可以找同學模擬口試委員。一方面確保你可以在十五分鐘左右將論文重點完整講述。一方面模擬口試委員可能發問的問題,嘗試進行答辯。口試的時候,如果系所允許,除了請同學幫忙錄音、記錄之外,也可以請他們扮演聆聽、點頭支持的角色。
論文初稿的品質大致已經決定了能否畢業,口試雖不至於讓論文通過與否翻盤,但是臨場表現確實可能影響成績,以及留給口試委員的印象。希望研究生能以口試畫下學業完美的句點。
(作者為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)
【2009/12/15 聯合報】

星期四, 12月 03, 2009

大學同學衝動後的下場

2009-12-1
師散播妻裸照被解聘 法院判無效

〔記者林良哲、楊美紅、王涵平、陳鳳麗/綜合報導〕

為人師表公然散播妻子裸照,還有資格繼續執教鞭嗎?

台南縣的洪姓國中老師不滿妻子外遇,在網路上散佈其妻裸照。該校教師評審會認為洪行為不檢,有損師道,函報台南縣政府核准後解聘;洪姓老師不服遭到解聘,向台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訴願,省教師申訴評委會認為此為私德問題,與教學無關,不應解聘。兩行政單位打起行政訴訟,行政法院認定台灣省政府是上級單位,其決定對於台南縣政府有拘束效力,台南縣無權提起行政訴訟,因此駁回其訴訟,洪老師解聘案無效。
該案發生於民國九十四年,洪老師被解聘後,校方就無從主動取得聯繫,所以記者也無法取得洪老師的回應。國中一年級的王姓女同學聽聞有老師散播裸照則說:「是不是變態?」

教評會贊成解聘 教師會︰不應剝奪工作權

新化國中校長林明正表示,洪老師任教國中工藝科老師約十年,另還有教電腦課。散發裸照案發生後,該校教師評審會出席委員十五人採無記名投票表決,有十二名委員認為應函報台南縣政府核准後解聘,縣府也採納此一意見;去年校內教評會又重新表決,仍維持解聘原議。
林校長說,洪老師能不能再回校續任教師,還是要由教評會開會決定。
台南縣政府對於教師申訴評委會的駁回理由無法接受,認為教師身兼經師與人師的角色,道德標準更應符合學生、家長的期待,仍然維持解聘之決議,並朝行政救濟或聲請大法官解釋方向繼續努力。
台南縣教師會副理事長許又仁指出,據教師會了解,洪老師是將裸照寄到太太的信箱,沒想到該信箱是公司的信箱。教師會認為該案並不涉及教師法第十四條所規定的涉及校園性侵,沒有妨礙到教學工作,純粹是他和太太的家務事,罪不至於剝奪工作權,因此建議洪老師循法律途徑解決。
台南縣教師會認為,該案已經拖了四年,洪姓老師也失業四年,相較於其他有涉及性侵、性騷擾的個案,教師會認為縣府已是過度處理。